一:手扶水平安全带宜采用带有塑胶套的纤维芯6×37+1钢丝绳,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Bll02《圆股钢丝绳》的要求,并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出厂合格证。
二:安全带两端应固定在牢固可靠的构架上,在构架上缠绕不得少于2圈,与构架棱角处相接触时应加衬垫。
三:安全带端部固定连接应使用绳卡,绳卡压板应在安全带长头的一端,绳卡数量应不少于3个,绳卡间距不应小于安全带直径的6倍;安全夹头安装在距最后一只夹头约500毫米左右,应将绳头放出一段安全弯后再与主绳夹紧。
四:安全带固定高度应为1.1~1.4m;每间隔2m应设一个固定支撑点;安全带固定后弧垂应为10~30mm。
五:手扶水平安全带仅作为高处作业特殊情况下,为高空作业人员行走时的扶绳,严禁作安全带悬挂点使用。应经常的检查固定端或固定点有否松动现象,安全带有否损伤和腐蚀、断股现象。